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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山东省重点服务业城区园区企业的通知

    鲁发改服务〔2017〕930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办(局):

    为进一步培育壮大省级服务业发展载体,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服务业城区园区企业认定和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服务〔2016〕1123号),省发展改革委拟于近期组织对省级服务业三大载体进行重新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市推荐三大载体的原则、条件、程序等有关要求,按照鲁发改服务〔2016〕1123号文件执行。

    二、推荐数量

    全省拟认定50个重点服务业城区(县、市、区行政单位)、100个重点服务业园区、200个重点服务业企业(其中,综合类100个,专业类100个;综合类包括所有行业的服务业企业,专业类主要行业类别见附件3注;省属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市组织推荐)。各市筛选推荐重点服务业城区、园区、企业的数量,可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以各市2016年度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乘以全省拟认定各类载体数量的1.2倍进行推荐。

    三、提报材料

    1.文字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1)重点城区:近3年发展总体情况,包括经济及服务业发展情况,本地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典型经验和案例,推进服务业发展的主要措施以及下一步打算等。

    (2)重点园区:近3年发展情况、效益情况和工作情况,包括规划编制实施、管理机构建设、制定落实扶持政策、服务平台建设等情况。

    (3)重点企业:企业简介及近3年发展概括,在行业发展方面的特色优势、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创新创业发展、典型经验交流等情况。

    2.表格。按照附件表格要求进行填写。

    四、报送要求

    请各市于10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规划处(可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函报送)联系人:重点服务业城区,何敬梅,电话:0531-86191906,86191658(传真) ;重点服务业园区,都帅,电话:86191674(兼传真);重点服务业企业,李培清,电话:86191915。

    电子版发省发展改革委系统邮箱:dushuai@fgw.sd.gov.cn

       

    附件:        1.山东省重点服务业城区基本情况表一

                 2.山东省重点服务业城区基本情况表二

                 3.山东省重点服务业园区基本情况表

                 4.山东省重点服务业企业基本情况表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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