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知发[2016] 10号
关于“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在全市
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和“闪电”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及各分中心:
根据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会议精神,按照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执法工作座谈会、全省专利执法和维权工作研讨会会议要求,配合第十六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市局决定“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在全市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闪电”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护航”、“闪电”专项行动从2016年4月18日开始至4月26日结束。
二、工作重点
1、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侵权假冒行为
(1)加大检查力度。通过国内主要搜索引擎,加强对侵权假冒信息的检索与分析,提高检查发现侵权假冒行为的效率与精准度;聚焦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的领域与高新技术领域,有针对性地组织一次集中检查,及时检查发现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线索。
(2)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及民生、群众反映大的专利侵权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对情节较严重的假冒专利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对涉嫌犯罪的假冒专利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以商品流通集散地检查整治为重点环节,以食品、药品、农资、机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为重点产品,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大查处力度,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和整治行动。
2、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闪电”专项行动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局要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立专利保护内部监管机制,突出专利行政执法维权快捷优势,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切实加大电商领域专利案件办案力度。
3、开展展会专利保护工作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局要在较大影响的展会中进驻并设
立举报投诉维权援助工作站,在会展期间集中资源、集中力量做好专利侵权纠纷的快速调处与假冒专利行为的及时查处工作。
三、工作步骤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知识产权局发挥专利行政执法大队以及维权中心的作用,可以牵头其他执法部门联合执法或者单独执法,以流通企业自查结合现场执法检查为主,开展抽查为辅,执法人员不足的区(市)局,可以区(市)局之间联合执法或者申请市局协助执法。同时,市局将抽调相关区(市)局执法人员,抽取2-3个区(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认真做好专项行动准备和实施工作,积极办案,规范办案,积极完成年度办案指标,实现专利案件处理数量和质量的新突破。专项活动中要求拍摄执法维权活动照片,并及时上报案件信息,做好执法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同时,请于4月28日上午10时前,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情况,报送市局法律事务科。
自2016年4月18至4月26日为本次专项行动时间,在专项行动中,要求被检查单位在自查时认真填写《“4.26”活动期间专利产品检查登记表》(附件1),表中单位公章、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电话、地址、产品生产日期、件数等各项内容要准确完整。开展抽查时,执法人员认真填写《专利产品监督检查笔录》(附件2)。
附件:1、《“4.26”活动期间专利产品检查登记表》
2、《专利产品监督检查笔录》
联 系 人:印卫林、宋宜德
联系电话:12330、3220155
邮箱:songyide1234@163.com
枣庄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3月31日
主题词:知识产权 执法 专项行动 通知
抄报:山东省知识产权局,枣庄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
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枣庄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印发